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毕业生改派手续办理程序
2019-03-06 15:05  

办理对象:

毕业生在两年择业期内因各种情况需改变就业去向,即派遣单位发生变化需重新办理《报到证》者。

1、材料准备

1)《个人办理报到证申请表》(由学校出具填写); 

2)原《报到证》有色联原件;

3重新落实就业单位的需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《就业协议书》或《接收函》或招录文件等(《就业协议书》或《接收函》需市县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、省直及中央单位人事部门签章。);

未落实就业单位回原籍的仅需提供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;

4)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关系的证明原件(若原无就业单位派回原籍的,此材料可略);

5)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;

6)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

7若委托他人办理,需提供毕业生本人出具的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。

2、学校通过《办公信息系统》上报改派数据

3、携带上述材料到省就业指导中心高校窗口审核办理新《报到证》

毕业生将办理好的《报到证》联(有色联)交用人单位办理报到和落户手续,通知书联(白色联)送档案所在部门归入档案。

办理时间:

学校集中办理时间为学生毕业当年71—830日每周三;

个人办理时间为毕业当年91日至第三年71日的每周一、三、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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